本报讯(涂丽)近日,浉河区法院对原告范某某诉被告罗山县工业与信息化局、罗山县人民政府要求解决工伤待遇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因工伤造成四级伤残,为了让原告不必异地奔波,浉河区法院行政庭将审判庭搬到了原告所在地罗山县开庭审理。

据悉,该院今年受理行政案件116件,审结108件。行政庭法官多次深入区直单位讲解新《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案件59件,经审查裁定准予行政机关执行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