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翔 见习记者 辛雨童

音乐原是供老百姓消遣娱乐之用,但如今一些商家却拿来作为“壮大声势”的工具,每天铺天盖地地循环播放,将音乐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噪音。

昨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四一路与礼节路交叉口一家新开的水果店音响声很大,吵得人无法休息。

市民李奶奶的家就在水果店上方的居民楼里,李奶奶告诉记者,这家店铺才开业没几天,音响声音太大,老人本来就受不了吵闹,巨大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她希望商家在做生意的同时,也能考虑一下周边居民的感受,降低音响的音量。

附近店铺的店员也表示十分无奈:“他们家音乐声太吵,不仅影响我们做生意,还影响来我们这里消费的顾客的心情。”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水果店,离店铺老远,就能听到巨大的音乐声。店铺门口放着一个音响,播放着各种快奏感的歌曲招揽顾客。

记者找到店主,了解到这家店才开业,店主说音乐也就放这几天,之后就不会再放了。当记者向店主反映了附近居民不堪噪声困扰的情况后,店主表示会做适当调整,降低音响音量,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噪声作为一种恶性刺激物,长期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记者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噪音管理办法,同时提醒商家应该合理竞争,自觉提高公德意识,减少噪音污染,改善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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