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铎)12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主持召开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高曙霞、高潮、李群茂、聂书华、詹玉锋和秘书长胡海华出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信阳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交通运输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议案的说明、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2016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全市交通运输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外事(涉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修改《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免职事项的说明。

会议对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有关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研究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建议议程和日程,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2月30日召开,将以上主任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列入会议建议议程。

会议还对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谋划好明年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