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大困难地区和行业就业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尽快就业。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返乡前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统筹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
三、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