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欣
“别人都说打官司慢,没想到被拖欠这么久的工资这么快就拿到手了。”12月15日上午,在浉河区法院,5名农民工顺利地从包工头刘某手里拿到了工资,他们充满感激地对法官说。
2016年3月,袁某带领几名同乡来到浉河区金牛山为金牛山某酒店工地施工。2个月后,工程圆满结束,但是包工头刘某没有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袁某等人多次向其讨要,经过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多个部门主持调解无果。2016年12月初,5人诉至浉河区法院。登记立案之后,浉河区法院立即启动快速讨薪机制,将此案分到设在该院立案二庭的小额速裁室,采取小额诉讼方式开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刘某确因施工方未支付其工程费导致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便积极与施工方公司联系。经多次积极沟通,施工方公司同意支付刘某的施工费用。12月15日上午,刘某来到浉河区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将工资发放给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
近年来,浉河区法院精准发力,严惩恶意欠薪行为,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广大农村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来抓,为农民工撑起权益保护伞。其中,利用小额诉讼实现对追讨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快审、快结、快执,成为该院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2016年,浉河区法院利用小额诉讼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十余起,平均结案天数为15天,调撤率为90%,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