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万筱) 日前,潢川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长达十余年的侵占房屋纠纷。

潢川县化肥厂其中涉及一处3间房屋的抽水用泵房,在化肥厂破产清算时已经被该厂原职工何某占用,由于养老金、拖欠工资等各项原因,何某一直拒绝将所占用泵房交出,致使化肥厂清算组的资产处置遇到阻碍无法进行。经过诉讼过程后,潢川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受理了该案的执行。在前后经过6次调解均无效的情况下,潢川县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何某拒不交房的行为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并实施。

在拘留到期后,申请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立案庭递交自诉材料,何某的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何某带到法院。经过执行人员和家属的好言相劝,何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便与申请执行人化肥厂清算组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日前交付了所占用房屋。被占用十余年的房屋终于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