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涛)根据浉河区委统一部署,11月30日至12月2日,浉河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浉河港镇、董家河镇、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8月2日至8月31日,浉河区委四个巡察组分别进驻浉河港镇、董家河镇、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进行巡察。第三轮巡察突出政治巡察要求,以“六大纪律”为尺子,提高巡察精准度。在巡察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16年第三轮巡察,是新一届区委组织的首轮巡察。面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二要制订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真抓实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反复学习,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结合单位的整体工作制订出整改方案,对反馈移交的问题要做到问题纠正到位、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同时,被巡察单位要制订巡察整改台账和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督查制度,做到巡察整改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要夯实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被巡察单位要明确整改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区委巡察办将加强对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跟踪和督促检查,并在适当时间就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回访”,从而保证区委巡察能切实发挥出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