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聂品)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性、综合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文化等相关部门应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要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2016年年底前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二是要推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三是要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体系,打击旅游失信行为,营造诚信旅游、文明旅游的和谐氛围。四是要推进旅游市场监管标准实施。五是要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六是要加强执法与司法相衔接。
通知指出,一是要加强《旅游法》普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观念和意识,提醒广大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二是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三是要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按照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2016年年底前将旅游市场执法列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通知强调,一是要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由市旅游局牵头负责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二是要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机构。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全面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基础保障。各地要积极做好执法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