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途径有哪些?
(一)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
(二)委托国家认可的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办理(由于质押申请是由双方办理的,因此委托代理时双方可以各自委托代理组织,也可以委托共同的代理组织)。但在中国没有经常住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组织代理办理,不能直接办理。
驰名商标保护存在有哪些特殊规定呢?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前提:根据“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一是当事人主动提出请求;二是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而进行认定。
(二)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三)认定驰名商标的主题:一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二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
“商标富农”小问答
问题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和 集体商标。
问题二:商标为什么要注册?
《农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 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因此,商标如果不注册,使用人就没有专用权,就难以禁止他人使用。所以,在农产品上使用的商标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应尽早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