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应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向商标局国际注册所提交申请书→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三)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局[http://sbj.saic.gov.cn]在网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怎样才能查询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呢?

请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如果您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为确保商标确已经核准注册请及时进行查询确认。(中国商标网:sbcx.saic.gov.cn/trade)

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广东中山市食品总公司称采蝶轩系该公司商标,因安徽采蝶轩在其食品宣传资料及外包装上使用了其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采蝶轩”文字及蝶形图案,认为安徽采蝶轩构成对其企业字号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遂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500万元。

法院观点:该案经过两审,法院认为:中山采蝶轩的商品商标最早注册于2004年11月,而安徽采蝶轩成立于2000年5月,成立后即使用“采蝶轩”的字号,持续进行面包、蛋糕等食品的生产、销售,安徽采蝶轩作为非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使用在先,且中山采蝶轩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使用地域主要局限在珠三角部分地区。而安徽采蝶轩在安徽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系独创。因此,安徽采蝶轩将“采蝶轩”标识作为商品商标使用,并未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未侵犯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此外,安徽采蝶轩在门面头上使用“采蝶轩”标识,系对自身享有的服务商标权的行使,并未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遂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要点提示:商标是企业的载体,承载着企业所有的内涵,包括技术含量、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服务和管理水平、诚信度、企业文化等诸多因素。因此,企业自身应当强化商标意识,做到“商品未动,商标先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防止被抢注而出现的困境与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