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拖欠的工资要回来了!还是潢川县法院为民办实事啊!我们真心感谢法院的执行法官……”
“真得好好谢谢执行法官,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
33人又聚集在一起,一扫以往的失望、愤慨,兴奋、激动地和身旁的人分享着自己的喜悦,质朴的语言尽情地表达着由衷的赞美。
汪某等33人均系康缘公司员工,该公司系外资企业。自2015年2月以来,该公司共拖欠汪某等33名员工工资300余万元,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经潢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康缘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前全额给付33名员工的工资款。到期后康缘公司未能履行协议,汪某等33人依法向潢川县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们加班加点商讨执行方案,随即该案执行方案出台,执行法官快速出击,依法向康缘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同时对该公司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进行了全面查询。
6月23日,经查询,执行法官得知该公司在信阳市某银行开设有一外币账户,存有40万美元的资金。
执行法官难掩内心的喜悦,冒着高温,即刻启程前往信阳。经与银行及信阳市外汇管理局沟通后,对方答复该笔款项法院可以执行,但如果扣划到该院的账户,该院也必须有专门的外币账户。由于以前从未执行过此类案件,因此该院尚未开设外币账户。为避免该款被转移,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7月14日,高温依旧,人们待在室内还嫌热,可执行法官们却依然奋战在一线,在各个目的地之间来回穿梭……
前往信阳,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银行送达了扣划裁定书及协助扣划通知书,要求银行将该40万美元按当日汇率结汇兑换成人民币后扣划至该院执行专户。经过不懈努力,该笔款项最终兑换成人民币266万元,顺利地扣划到了该院的执行专户。
经过协商,33名申请人中有30人全额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另3人也与康缘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杨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