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德富)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坚持把服务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三色预警机制,依法惩治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的刑事犯罪,通过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宣传,有效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截至目前,该院启动红色预警7次、橙色预警12次、黄色预警15次,督促关停无证采砂场3个,督促关停和规范采矿企业6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成立预警组织,多部门联动。该院会同环南湾湖6个乡镇及公安、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保护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和利益相关群体代表等,组成保护生态环境评估预警工作组,制定评估预警方案。检察长负总责,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信息的收集传递、会议的召集、资料的汇总和实施具体预警过程。
确定预警范围,多渠道收集信息。该院以环南湾湖的乡镇为重点,对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预测、分析、论证和评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明确预警方式,多方位风险监控。该院根据破坏生态环境情况,确定红色、橙色、黄色三个风险等级。红色预警表示破坏情况严重,发出检察建议,责令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汇报整改情况。橙色预警表示一个时期内环境持续遭到破坏,发出通知,督促监管部门履职。黄色预警表示一般性环境破坏行为,口头提醒职能部门及时监管。
强化责任追究,多形式处理响应。该院接到评估预警报告后,一周内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派人员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化解预案。同时,充分运用评估预警成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保护生态环境执法和履职情况,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