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诗绮)11月6日上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研讨会在我市举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曹守晔,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建中,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苗连营和市委书记乔新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谢天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等出席研讨会。

李仕春在致辞中代表中国法学会,对长期从事案例法学研究,致力于以个案来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李仕春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确立了190项法治改革的措施。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各位专家和学者要带头学习中央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案例法学研究会成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二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学者立场、中立客观,要服务于实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和法律,为法治中国作出贡献。要从正面积极的角度,协助帮助党委政府筹划法治规划,推进法治建设。三要更好地服务广大理事和会员。要为广大理事和会员搭建平台,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更多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机会,让更多的专家学者能够走在中国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成为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智囊。

黄建中在致辞中说,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致力于案例研究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深入探讨司法改革走向与路径,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高质量的智力成本。本次论坛以“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为主题,实践性和针对性都很强,这充分体现了法学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探讨“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建设,以及指导性案例、影响性诉讼对法治进程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承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这是河南省法学界和法律界向各位专家学习的好机会。河南省法学会和信阳市法学会将非常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的好思路、好做法,认真倾听专家报告,虚心请教,更好地推进河南省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乔新江在致辞中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信阳人民,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信阳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在简要介绍我市市情后,乔新江说,今天大家相聚信阳,共同探讨个案促进法治的方法、制度与实践,这是我们贯彻落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共襄法治盛举的一件大事。信阳法治建设的历史光荣而又厚重,早在苏维埃革命政权建设时期就组建有革命法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首个国家公诉人的诞生地。近年来,我们更加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大大提升了信阳依法治市水平。法学会是党和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参谋助手,特别是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承载着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探讨个案促进法治理念、方法及相关制度建设的重任,其研究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法治进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案例法学研究会为平台,广泛借智借力,积极学习运用好研讨会成果。同时,真诚希望各位专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信阳的依法治市工作,对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指导我们推动法治信阳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原法学院院长,香港中联办法律部主任王振民作书面讲话;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代表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作2016年工作报告;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苗连营致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轩主持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