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霞)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积极搭建基层调解网络,实现矛盾纠纷梯次滤化、分流化解。
该院立足自身实际,对社会法庭进行重新组合,组建了6个社会法庭和2个特色社会法庭,聘请了36名社会法官,职能范围覆盖全县19个乡镇。对于社会法官的选聘,该院始终坚持“来自基层群众、热爱群众工作和法律工作、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等基本条件和要求。选聘的社会法官涵盖了基层组织人员、退休干部职工、行业精英、社区公益人士、志愿者等。社会法官长期进行社会矛盾化解,逐步建立起一套基层专职调解网络体系。该院定期对社会法官进行培训,组织资深法官和社会法官进行经验交流,推送社会法官参与更高层次的培训、交流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