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青云)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有关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信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协同执法力量,建立区域联动、司法联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构筑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市检察院于2014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市十个基层检察院按照要求,结合辖区生态环境实际分别确定了自己的服务主题。今年,市检察院结合信阳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及时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心调整到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来,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区域联动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2月份,市检察院率先设立了“环境资源检察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逐步由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工作职能转变。市检察院提出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环境资源类型、特点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生态环境相似或相近的某一生态领域,集中两个以上基层检察院的力量,统一行动,建立区域检察资源联动机制,集中整治,全力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新县、商城县和光山县森林资源丰富、植被覆盖率高、涉林违法犯罪呈现跨地区跨区域的特点,市检察院整合三个县的司法资源,区域联动开展打击破坏林业资源刑事犯罪专项活动,确保林业资源不被破坏,最大限度发挥森林植被对风沙和水土保持的天然屏障作用。同时,市检察院就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出山店水库建设,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防止因工程建设污染大气问题发生。

为确保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市检察院服务生态办先后起草了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市检察院服务生态办每季度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市检察院服务生态办通过引领、服务、指导、协调的职责定位,整合力量开展工作。在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市检察院重点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向环保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发检察建议和筛选、批转犯罪线索的形式及时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已向环保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份,向商城县检察院和淮滨县检察院批转了5起涉嫌职务犯罪线索。

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今年7月份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滥伐林木案件4件4人、非法采矿案件1件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滥伐林木案件20件25人、非法采矿案件6件6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件2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18件22人,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深挖细查大气污染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生态环境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

积极开展对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大气污染案件的公益诉讼。市检察院积极与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进行沟通协调,并深入浉河、固始、商城等县区对矿山开采和生猪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为提起和支持公益诉讼做好基础性工作。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策划意识,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统筹检察资源和社会资源、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电视、多媒体、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专项活动。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检察院和市森林公安局承办的巡回展览先后在新县、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举办。国家、省、市媒体先后12次报道了信阳检察机关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