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波 易刚)今年以来,息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为13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司法采纳。

建立办理情况登记制度。该院对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而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逐案逐人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从受理到案件建议跟踪,要求办案人员填写《办理情况登记表》,明确填写受理时间、审查时间、发出检察建议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提醒警示,确保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建议。

实行报告审查制度。该院成立报告审查小组,综合评估在押人员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制作规范的检察建议书。

实行申诉制度。该院在经过审查后作出继续羁押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这一决定有异议的,告知其对此决定可以提起申诉,如需立案复查的,将由控申部门复查,目前没有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