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扶晓慧)自2015年以来,新县检察院按照上级的部署,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服务“山水红城、健康新县”建设的重要抓手,高举惩治利剑,铸造预防厚盾,吹响依法监督哨,通过公正、严格、文明司法,守护着革命老区新县的天蓝、地绿、山清、水秀。
高举惩治利剑,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零容忍”。该院坚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建立了快速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非法毁林、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做到依法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对批准逮捕类案件做到5天内办结,对审查起诉类案件做到20天内办结。同时,加大对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与县法院、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绿剑”行动,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渎职案件做到快侦快破,从严从快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渎职犯罪。2015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7起,查办破坏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渎职案件4起。
铸造预防厚盾,对植绿护绿工作“零懈怠”。该院联合林业部门积极开展加强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的“绿盾”行动,先后督促林业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新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新县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保护与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积极开展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举办讲座、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警到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以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为主题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吹响依法监督哨,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零疏漏”。该院紧紧围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力度,同时加强对环保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5年至今,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起,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