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金奇)日前,浉河区法院在“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中,用足用活执行措施,敢于“亮剑”,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申请执行人韩某在判决生效后,要求被执行人王某偿付其购房款10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工作人员发现王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执行压力,陆续支付本金10万元,后王某被取保候审,但剩余利息7万元未偿付。此时申请执行人韩某情绪激动,上访闹访,该院主管领导和办案法官多次对王某进行教育疏导,并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悉心调解,晓以利害,释法明理,最终王某将剩余利息7万元全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