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对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围绕“放管服”着力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市编办负责同志。
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各级都非常重视。那么,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是怎样的呢?
答: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把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推进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突破口。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今后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国务院和省政府自2013年以来相继公布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通过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自2013年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次改革主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坚持“突出重点、注重质量、依法清理”的原则,着力抓好“放管服”,同时结合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并通过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和无谓证明、繁文缛节来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
问: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整体进展情况是怎样的呢?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由表及里、触动多部门既有利益格局的深层次改革,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困难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给予了具体指导,调整加强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由市编办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此项改革整体进展顺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做好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2015年下半年以来,对接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经认真梳理,市政府决定承接7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市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最终市级保留行政许可126项,全面取消了2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二是建立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制度。市、县两级政府都按照省、市要求分别于2015年年底、2016年3月按时完成了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审核、编制、公布工作。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依照工作方案,将有行政许可项目的26个市直部门纳入清理范围。市审改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编制出《信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计划近期将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四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编制市、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编制了本行业、本领域内便民利民和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经市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审核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五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通过在全市选取市行政服务中心、光山县和浉河区作为试点,探索实现行政审批过程中权力要素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裁量准则标准化、服务方式标准化,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目前,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效显著,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13年和2015年分别通过了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和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
问:目前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得哪些实际成效?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经过本次集中清理,市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由46个核减为36个,行政审批项目降为126项,较2010年行政审批项目462项减少了336项,减少了73%,属我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市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全面取消了我市仍在实施的2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事项被取消或下放,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了市场活力。
问: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那么,我市具体是如何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
答:一是科学编制清单。2015年下半年,按照“11+X”分类方式,市编办牵头对全市42个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职权进行了集中梳理、审核。按照“三上三下”的步骤,对部门上报的权力事项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在法制、财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审核和征求专家组、基层群众和行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审核确定42个部门的行政职权4108项。市级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同时,县(区)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同步推进。二是及时公布清单。2015年年底,市政府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信政文〔2015〕127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信政文〔2015〕128号),分别公布市级权责清单和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经市政府批准和授权,今年1月,市编办按“两单一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方式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也在本部门网站同步公布。今年3月,县(区)级政府工作部门“两单一图”也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按时公布。三是强化清单监管。(一)建立制度。市级政府出台《信阳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政办〔2015〕159号),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等情况,及时依规定程序调整本部门的权责清单。(二)完善机构。专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管理科,设行政审批督查专员,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实现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三)健全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进驻中心制度。对照权力清单目录,要求全市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实现集中办公和一站式办理,以此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责清单制度发挥实效。四是推广清单经验。将权责清单制度做法推及基层,探索在各县(区)产业集聚区建立服务清单制度和在9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守住生态发展两条底线”和“赋予地方更多经济发展自主权”等原则,各县(区)产业集聚区和各经济发达镇试点乡镇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
问:自去年开始,按照上级部署我市开展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什么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又有哪些?
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行政部门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当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很多问题,必须认真解决。第一,中介服务事项多。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检测、认证、认定、咨询、评估、评价等中介服务材料的种类、数量繁多。第二,中介服务收费乱。中介服务是需要收费的,因为它要靠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条件提供有偿服务,但是现在收费情况还不规范,整体而言费用偏高。第三,垄断现象突出。一些审批部门在企业申报项目时,要求企业必须到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这方面的材料,否则就很难获得审批,企业没有选择余地。第四,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一是部分中介机构本身就是审批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的行业协会。二是有些审批部门有现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机构里面兼职或者任职。
问:目前我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答: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政府办于2016年1月4日印发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由市编办牵头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将有行政许可项目的26个市直部门全部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市编办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印发《工作手册》,明确了工作时限、工作方法和工作责任,细化了“研究部署、自查自纠、汇总公布”三个阶段的任务。清理规范工作启动以来,市编办通过电话邮件督促、下发《催报通知》、上门督导等形式,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市编办在征求法制、财政、发改、工商、民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意见基础上,仔细对照《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省政府决定保留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16个审批部门的70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审核,最终审核决定保留30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31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类中“仍需申请人提供中介事项,但可以自行政编制或委托有关机关编制),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计划将《信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问: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指出,要砍掉一切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具体到我市,是如何加快推进清理规范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工作,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的?
答:按照国务院“放、管、服”三管齐下的总体要求,我市围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这个中心,全面部署开展清理规范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吃透省级文件精神、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信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信政办〔2016〕85号),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市审改办根据清理无谓证明、消除繁文缛节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举办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业务培训会。三是把握关键环节。明确了依法清理原则,重点把握清理、审核、规范关口。将全市面向公众服务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都纳入了清理范围,要求单位开展自查和落实整改。四是充分征求意见。收到自查报告后,及时召开有相关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房地产、物流、餐饮、酒店等企业人员代表参加座谈会。五是严格依规审核。通过采取座谈、电子邮件和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共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50多条。结合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对各类证明和各个办事环节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并及时与提供服务的单位和部门沟通,提出处理意见。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集中审核工作,共涉及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61家。各单位累计上报前置条件3000余项,涉及各类证明156项。通过集中审核,将清理目标重点放在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即能证明申请人信息的“不必要证明”、相关部门无法证明的各类“奇葩证明”、同一部门要求反复出具的“重复证明”或不同部门要求彼此证明的“循环证明”等。
问:与以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比,此次改革有什么特点?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与以往改革相比,此次改革范围更广、审查更严、力度更大。同时,广泛征求发改、财政、法制、行政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和部分有代表性企业以及各县(区)的意见。
在各部门大力配合和积极推动下,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大力压减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合并、下放和调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36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26项。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社会服务管理职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原则,将市直部分经济社会管理和行政执法权限下放由县(区)行使,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三是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推动有审批权的部门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
问:下一步,我市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有哪些举措?
答: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国务院和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后续还要严控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严防行政审批事项反弹,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秩序,促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下一步,将坚定不移地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我市将重点开展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调整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凡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已经调整或上级对审批事项已作调整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相关审批事项及时予以调整或变更。三是创新和规范审批方式,全面实施行政审批集中化,推行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能。四是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及时调整,充实到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领域。五是加强权责清单的推广运用。科学建立权责清单运行机制、动态调整机制、跟踪问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快权责清单在服务中心的推广运用,让更多群众参与权责清单建设,监督权责清单运行。六是加快推进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尽快向社会公布《信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破除中介服务垄断现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及时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七是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加快将市级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市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统一编制县(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下大力气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