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长华 朱光萍)针对审计部门在商城县乡镇土地出让金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商城县政府近期制定出台了《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意见》,对乡镇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用款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该意见规定,乡镇通过招、拍、挂和协议出让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收入和违规用地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规定上解省级收入,足额提取水利、教育、廉租房建设、旅游等发展基金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开发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该意见严格用款审批,规定乡镇土地出让金列入基金预算,实行宗地核算,用款时由乡镇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宗地核算所提各项基金乡镇一般不得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报请县政府审批后,财政拨付。

该意见规范了资金使用,要求乡镇土地出让金要按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确保足额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乡镇建设及相关支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重点向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社区建设倾斜。出让金与基金均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该意见要求县审计局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乡镇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领导干部任期内该乡镇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进行绩效评价,列入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