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道峰)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形势下企业出现的销售不畅、回款缓慢、生产停滞等问题,帮助困难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信阳银监分局联合信阳市银行业协会,在全市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建立并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组织各债权银行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公约》和《债权人委员会协议》。对在3家以上(含)银行业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且债务规模在1亿元及以上的银行客户企业,已完成债权人委员会建立工作。截至目前,信阳辖区共成立了28个债权人委员会,贷款余额共127.56亿元,占全市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的16.15%,其中3亿元以上贷款11家,贷款余额共85.8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笔者从市银监局获悉,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是中国银监会在2016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旨在构建债权人一致行动的平台和机制,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既充分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又有效保全银行资产,其核心是“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具体来说,对发展良好的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组建银团贷款,明确牵头银行,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实施“三稳”,即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高风险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实施有序平稳的信贷退出,尽量减少对地方经济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