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定刚 施雯)近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对县法院一起强制腾房案件进行了现场执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潢川县委办公室与江某某等9户房屋租赁户因合同纠纷而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案。调解书生效后,9户房屋租赁户不履行调解书所确认的义务,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该9户租赁户返还房屋,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的执行通知。因该案被执行人数量多,其中还有进省上访户,情况较为复杂,执行难度较大。为了确保强制腾房执行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派出民行部门的检察人员到执行现场,对法院强制执行进行了全程监督。在督察组的监督及见证人的见证下,2户被执行人存放在房屋中的财物由执行人员进行清点造册且被有序搬运到指定地点存放,7户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压力主动进行腾房,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