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瑜 曹春笋)10月17日,市文明办检查组到新县检察院,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年度复检。
检查组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军的陪同下,对该院创建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对照复查测评标准认真进行评定。陈军在汇报文明创建工作时表示,该院在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的基础上,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在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学习型单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各项工作文明健康发展。检查组成员在肯定该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