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银宁)6月23日凌晨, 87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叶某(聋哑人)独自潜入新县人民医院,利用随身携带的铁条将医院一楼挂号室靠门的窗户撬开,把手伸进去,从里面将门打开,之后进入挂号室内,用随身携带的钳子撬开三个办公桌的抽屉,盗窃了其中两个抽屉里共四千元左右的现金。案发后,其被依法批捕并于近日移送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次作案距其上次刑满释放不足五天。2015年,叶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4年,叶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1年、2013年,其因盗窃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不少聋哑人自暴自弃、不务正业甚至误入歧途,频繁偷盗并以此为业,虽有其独特而复杂的社会根源,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去预防和改变,社会和家庭应多关心聋哑人的工作、生活,为聋哑人提供就业机会,缓解聋哑人犯罪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