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潇)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延伸自侦案件办案服务,消除不稳定因素。该院不断延伸办案服务,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相关群众切身利益受损、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权益保障和人身安全等问题,及时反应,妥善调处,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

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工作,调纷止争。该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坚持区别对待,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调纷止争,尽量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矛盾,不仅保护被害人,还注重挽救加害人,使加害人早日回归社会,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效统一”。

加强内外协作,形成共同化解矛盾的调处机制。该院对不服本院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会同各信访业务部门共同化解,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检来访人提出的合理、合法、合情要求,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形成司法、政府、社会共同解决矛盾的调解机制。

创新民事检察监督方式,切实解决矛盾。该院除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抗诉工作,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外,还不断探索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民事行政监督中的作用,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和主动配合法院调解民事行政矛盾纠纷的方式,避免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