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定刚 施雯)近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对县法院一批强制腾房案件进行了现场执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潢川县委办公室因与江某某等9户房屋租赁户产生合同纠纷而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案。调解书生效后,9户房屋租赁户不履行调解书所确认的义务,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该9户租赁户返还房屋,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的执行通知。为切实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潢川县检察院派出民行部门的检察人员到执行现场,对法院强制执行进行了全程监督。在督察组的监督及见证人的见证下,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