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云仙)近期,息县警方查处了一起在微信群内造谣、诽谤他人的案件,违法行为人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9月16日凌晨,在一个名为 “张新集师生群”里,有一个微信名叫“**”的网民在该微信群里散布息县彭店乡方围孜村村民熊某某的谣言,对其进行诽谤,群内多人进行转发,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接到熊某某报警后,息县公安局彭店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查处。办案民警在局法制、网监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最终查实了“**”(高某,男,49岁,息县彭店乡人)在该微信群散布谣言诽谤熊某某的违法事实。10月10日上午,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被息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