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虽然我和他过不下去了,但孩子还是共同的,我对董庭长的判决更是心服口服。”10月12日上午,前来办理离婚案件的刘某在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的办公室真诚地对记者说。
2015年6月,董王超任龙山法庭庭长,当年,他个人结案160件,创全院个人年结案最高纪录,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无一起案件被缠诉闹访,无一起不廉洁问题反映;他所在的龙山法庭全年共受理案件416件,审结376件,结案率90.38%;法庭结案数量、法官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院第一。
情人节的玫瑰花
聊起当下离婚率上升的问题, 董王超说,近年来家事纠纷数量不断增多,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逐渐加大,为了修复受损的家庭细胞,促进家庭和睦,要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坚持打好温情牌,情理法交融,妥善处理“百”家事。
“听说今年的情人节董庭长还收到当事人送的玫瑰花了。”记者好奇地问。董王超一改严肃的形象,愉快地向记者说起了他做调解工作中的一件趣事。那是今年2月14日,也是新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许,家住罗山县莽张镇街道的王某来到法庭递交了离婚起诉书。经了解,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均系“90后”,双方于去年年底刚刚登记结婚。刘某的父母就一个儿子,因婚前答应婚后给儿子、儿媳在莽张镇街道或县城另买一套住房,后又没有履行承诺,王某便负气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当天下午,收到通知后刘某和母亲及其他亲戚一起来到法庭。董王超从年轻人与老人的代际沟通、生活观念差别、子女成长环境、家庭创业等因素向双方进行劝说,并适时提出了最佳的调解方案:双方和好,王某撤诉。董王超打趣地问刘某:“情人节准备给妻子送什么礼物啊?”刘某赶紧出去拿来事先准备好的玫瑰花,深情地送到王某的手中。为表谢意,王某临走时又特意将那束鲜红的玫瑰送到了董王超的手中,并感激地说:“董庭长,是你让我俩重新和好的,这花你一定要收下。”
“放水养鱼”好办法
“要不是董庭长的好办法,我公司早就关门了,不仅负债累累,而且还不上贷款,我也没脸待在老家了。”采访当天,罗山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如是说。王某口中的“好办法”就是“放水养鱼”。而他也正是这一招的受益人。
2014年,该公司为发展壮大经营规模,在罗山的一家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分别贷款400万元和100万元。今年受订单减少等原因影响,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难以按约定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考虑到企业仍在正常经营,努力走出困境,董王超就把两个债权人的有关负责人和该电子公司负责人召集在一起,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讲明“放水养鱼”的道理。为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除债权人的顾虑,经债权人申请并向主管院长汇报后,董王超及时对贷款抵押担保财产进行了财产保全。很快,双方达成了分期分批偿还借款协议,有效避免了电子公司陷入停产甚至破产的困境,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辖区实情,董王超创造性地提出了“放水养鱼”式审判。他解释说,“放水养鱼”首先是做债权人工作,向其充分说明一次性判决并执行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后果;其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状况,给企业“放水”,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分批履行债务协议,为企业争取“养鱼”时间,保障企业尽快扭转不利局面。这样既打消了债权人的顾虑,也有利于促进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龙山法庭辖4个乡镇和一个产业集聚区,均位于县城周边,是我院收案数量最多的一个人民法庭。作为全院最年轻的‘80后’庭长,董王超可谓铁肩担道义,柔情执法解民忧,很多当事人都指名道姓要他主办自己的案件。”罗山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曾治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董王超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信阳法院先进工作者、信阳法院“十大优秀青年”。2016年6月荣获信阳法院“最美法官”“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面对众多荣誉,董王超静静地说:“这只不过是尽自己的力做一份应当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