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浩然
进入10月份以来,汽车销售市场逐步升温,不少买车的市民都会在4S店遇到各种搭售情况:不买上一年的商业保险,连车都不卖;想买热门车型必须加价。在一些汽车4S店,尽管裸车价格看起来很美,但买车的市民总得打包购买额外的商品和服务,最终的售价并不便宜。
贷款买车必须在4S店内购买商业险,这已经成为汽车销售行业公开的潜规则,然而一些利欲熏心的商家变本加厉,要求全款买车也要在店内购买商业险。对此,工商部门表示,无论贷款还是全款买车,购买保险是消费者的自愿行为,4S店强制搭售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得知,4S店如果有这样的销售行为就涉嫌违法。“强制搭售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如果商家拒绝对不接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的消费者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这种行为也涉嫌违法。”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中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