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光
“9月26日,乔新江同志在作中国共产党信阳市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提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昨日,市五次党代会代表杨德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方式的一项重要制度。今年,我市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杨德付说,安全生产巡查不同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工作调研,它是对一个地方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综合水平的全面巡查和考核。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采取听取汇报、集中座谈、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明察暗访、约谈反馈等方式,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内容,分阶段地对县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并延伸到所属乡镇和企业。
杨德付说,巡查结束后,各巡查组要在规定时限向市安委会提交巡查工作报告,并及时向被巡查县区反馈相关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对巡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和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以责任倒查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查在第一线、查到关键处、查出震慑力,真正让安全生产巡查成为助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尖刀利剑”,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