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 罗沙 王茜)最高人民法院1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强调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同时提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21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各级法院要根据案件特点合理选择民事审判程序,最大程度解决民事领域“案多人少”矛盾;要推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确保简单刑事案件快审,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精审;要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简易程序的完善。
在解决制约审判效率的主要问题方面,意见主要提出四方面举措:
——完善送达程序。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强调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推广电子送达、完善邮寄送达,解决制约审判效率提高的“送达难”问题。
——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归纳争议焦点,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
——改革庭审方式。推进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对简单民事案件采取要素式庭审等新的庭审方式;探索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简化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
——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说理、简单案件可以使用简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案件可以简化裁判文书、当庭即时履行的民事案件可以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机制,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方式,推行集中时间审理案件,完善二审案件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推广专业化审判,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动各类治理主体发挥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促进案件公正高效解决等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创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环境。
此外,意见提出要实现智能化办案,创新开庭方式,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室等落实证人出庭作证。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