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2月13日,联合国电台成立并通过无线电波向世界播音。为纪念这一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2年将每年的2月13日定为世界无线电日,旨在提高人们对无线电重要性的认识。
无线电是世界上受众最广泛的大众媒介,全球95%以上的人口都可以接收到无线电信号。在我国,国际电联定义的无线电业务广泛应用于广电、通信、铁路、交通、航空、航天、气象、渔业、科学研究、抢险救灾、新闻媒体以及公安、武警、军队等各部门、各行业。无线电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正在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手机已经和钥匙、钱包一样,成为我们出门必不可少的随身物品;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的Wi-Fi,使我们可以在机场、咖啡厅等场所上网冲浪;以RFID(射频识别技术)为代表的物联网应用,使我们可以追溯到购买的蔬菜源头;倒车雷达、卫星定位导航仪等无线电设备,使我们驾车出行更加安全便捷;无线电技术甚至被用在胶囊窥镜中,把从人体内收集到的视频信息发送给医生;因其成本低、覆盖范围广,在应急通信和灾难救助方面,无线电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人类社会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无线电波成为实现信息自由传播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载体。
无线电频谱资源与土地、矿产、河流、森林一样,是一种重要而有限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作为各种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基础和前提,无线电频谱资源在构建信息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一条款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无线电频谱作为国家资源的属性。
然而,随着我国无线电技术应用的迅猛发展,无线电频谱资源紧张的状况日益突出。各种无线电技术和业务的广泛应用,使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各领域对频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对频谱资源提出了新的需求;国防建设的用频需求也在快速增长。这就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使之创造最大的经济社会价值。
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离不开无线电管理。 如同车辆在马路上行驶、飞机在航线上飞行一样,各种无线电业务在不同的频率上“各行其道”。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对这些“道路”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确保无线电波秩序的安全有序,为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
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是依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来实施的。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
现阶段,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重点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正是有了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保驾护航和尽职尽责的“空中电波卫士”,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无线电技术带来的方便。当然,营造和谐、绿色、安全的电磁环境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必须遵守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让我们大家都来共同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使人类的生产、生活更加安全、快捷、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