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旅

新县县委、县政府以学习贯彻《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平安“第一责任”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率稳居全市前列。

扛稳治理责任。强化“没有平安就没有小康”的理念,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保稳定、促和谐。抓关键带全局。党政主职带头担责,定期听取汇报、研判形势、化解风险,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抓住“第一责任人”,明确直接责任人,形成层层压责、层层履责的工作局面。抓考核强担当。坚持将综合治理成效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行一票否决,并作为乡镇党委换届和干部交流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已嘉奖4个先进单位;通报9个责任单位,其中1个单位被挂牌督办;对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其中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罚出了压力,奖出了干劲。抓统筹强保障。坚持把综治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统筹谋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成立高规格的综治委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法部门协调、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加大投入力度,建设政法业务用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基层站所,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有力支持了工作开展。

前移治理关口。着力抓源头、抓苗头、抓人头,拧紧平安稳定安全阀。强化源头预防。坚持把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每年办好一批民生实事,举全县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苗头隐患预测预判,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困难问题想在前,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发生。开展“昼访夜谈”“双联三解”“万名干部帮万户”等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注重苗头化解。坚持领导接访制度,把每周一作为“一把手”固定接访日,推行县、乡主要领导重点约访、分管领导专题接访、包案领导带案下访、重点案件联合接访,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将县长热线、民声手机短信、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和县长信箱等整合为“红城民声”,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吸附在基层。新县连续多年被表彰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连续两年获得市委、市政府通令嘉奖,是全市唯一“四无”乡镇全覆盖的县区。突出人头管理。出台促进农民进城落户的意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流动人口“三就一保”等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促进特殊人群回归社会。近年来,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创新治理方式。坚持法治引领,深化治理创新,夯实基层基础,确保管得住、打得赢、效果好。治理法治化。深化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优化服务、管控风险,在全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打,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先进县。管理网格化。以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为契机,整合行政力量和基层自治力量,探索总结“五老四员”工作法,并创新“一长四员”“四中心一平台”等做法,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推行集中受理、全程代办;在全市率先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矛盾调处化解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做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便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平安建设在网格中落地。防控立体化。抓住全省大别山(新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县创建机遇,投入3000多万元建成“红城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县重点区域、行政村进出口道路全覆盖。大力实施“一村一警”,组建18支城乡治安专职巡防队,在乡村设立25个警务室、181个警务工作站,在城区设立4个警务综合服务站,实现警务前移、警力下沉,技防、人防、物防水平大幅提升。

幸福是民心所向,平安是群众所盼。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主动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全力实现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让发展与稳定共促、平安与小康同行。

(作者系新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