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潇)今年以来,浉河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以“三贴近”方式,认真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在语言上贴近群众。该院针对释法说理对象为普通群众的特点,注重运用平民化、生活化、本地化的语言,深入浅出,使法律知识与群众身边的人和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一些经典案例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

在情感上贴近群众。该院注重真情感化,在说理过程中坚持做到真心实意从群众角度出发,运用感情疏导、情绪引导、说服感化,体现人情味。

在形式上贴近群众。该院组织控申、民行、预防等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检察人员走上街头、到集市、进校园、深入村镇与群众互动,面对面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满足其法律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