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铎)8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高曙霞、高潮、李群茂、聂书华、詹玉锋、杨明忠和秘书长胡海华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富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说,今年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904.6亿元,增长7.8%,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增长8.9%,高于全省0.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六位。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说,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完成91.03亿元,比2014年增长13.3%,全市一般公共支出完成374.8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3.19亿元。

会议听取了关于《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和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市“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15年财政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

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召开分组会议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