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小龙)近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决策部署,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针对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此举将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业态,规范金融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按照省、市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要求,我市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将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开展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互联网“众筹买房”“首付贷”性质的业务将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方案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

为扎实做好全市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市已对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贷”等性质的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向购房者提供“众筹买房”等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向涉及互联网金融交易的房地产企业出具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落实整改要求。对涉及互联网金融交易情节较轻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对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行业发展的管理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认真审查其业务经营情况,严格市场准入,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据了解,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房产管理部门将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台账,以便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此外还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督导全市房地产企业开展集中自行清理和整治。在清理整顿中一旦发现问题,责令违规从业机构整改并监督从业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努力形成依规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