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超)为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总结侦查监督方法,建立审查逮捕案件监督机制,有效提高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侦查监督基本职能,突出审查逮捕工作重点,强化检察监督,将审查逮捕监督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受理前把好“入口关”。一是实行派驻检察官机制;二是建立“管捕联动”机制,严格受理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侦捕联席”机制。第二个阶段,审查中把好“批捕关”。一是建立和解程序前置机制和赔偿保证金制度;二是建立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案件讨论机制;三是建立“捕诉评审”机制。第三个阶段,审结后把好“跟踪监督关”。一是建立跟踪监督流程表;二是做好诉讼相关人员跟踪监督;三是加强捕诉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