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鄢有生)8月2日,信阳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蔡红莉等一行三人来到平桥区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调研中,蔡红莉详细了解了平桥区的环境资源状况,听取了平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介绍,并与该院领导、法官们进行座谈。座谈会紧紧围绕“加强环境司法、推进美丽信阳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大家各抒己见,对环境资源审判的受案范围、取证程序、鉴定程序等问题发表各自观点和看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蔡红莉在对平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还指出,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平桥区法院党组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法院较早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前一阶段的法庭组建工作行动迅速、扎实有效。下一步,要尽快完善各项审判业务规章制度,落实设施配置,尽早进入角色,以适应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的新型审判体制。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对市中院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对今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归口管理,强化办案,在保护生态这一主题下实现环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二是努力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三是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四是突出自身特色,打造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