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家银 刘建春)近日,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实施培育“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工程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整合了创新资源,全面放大激励效应,为信阳检察工作上档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

激活三个层面。市检察院把实施“培优工程”作为个人争先、单位争优、工作创品牌的有效抓手,在提升创优意识,融合三个层面创优资源上下功夫。该院通过争当优秀个人,进一步发挥业务骨干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通过争做优等团队,充分发挥品牌团队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检察机关争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通过争创优质工作,使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激励两级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着力打造优质工作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带动提升信阳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依托三个载体。该院在 “培优工程”实施过程中,深入开展争当“业务标兵”、争做“红旗团队”和争创“品牌工作”三项活动,构建了“培优工程”基本框架。在两级院检察人员中开展争当“业务标兵”活动,在加强业务尖子培养的基础上,每年培育100名“业务标兵”。在市检察院各工作部门或较大部门内设机构、基层院及基层院各工作部门中开展争做“红旗团队”活动,每年选树20个“红旗团队”。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争创“品牌工作”活动,每年推出20个具有较高“技术含量”、促进检察工作水平提升、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工作机制或工作方法。

抓实七个步骤。按照市检察院主抓、县区院及市检察院机关部门主建的工作格局,该院要求在实施“培优工程”中有序推进七个步骤,做到了上下联动、步步推进。一是单位育优。对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可培育的个人、团队和项目进行经常性培育,集中力量补强弱势,提升优势,培育亮点。二是合力培优。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对口抓好“培优工程”的培扶工作,定期对“培优工程”进行帮助指导;市检察院培优办全面了解和掌握培优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档案,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工作协调。三是逐级选优。基层院和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在确定的培育对象中逐级进行筛选,“业务标兵”的选拔和“红旗团队”的筛选分别在各对口部门中开展业务比武竞赛及评先和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品牌工作”的筛选在当年创新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四是党组定优。按照“评选细则”量化打分,由高到低分类进行排序,按照1:1.5的比例分别提出“业务标兵、红旗团队、品牌工作”命名推荐对象,提交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五是表彰奖优。市检察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业务标兵、红旗团队、品牌工作”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同时将“培优工程”的检查纳入基层院绩效考评内容,对积极开展活动、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单位,予以加分奖励。六是组织学优。及时推介“业务标兵、红旗团队、品牌工作”典型,采取经验交流、实地学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交流推广先进典型事迹和经验,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七是优先用优。对业务标兵及红旗团队负责人、品牌工作主创人员,在后备干部推荐、参加竞争上岗或遴选、干部任用时优先考虑,对明显具有个人特色的品牌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可以个人姓名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