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诗绮)7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对《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社法委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詹玉锋指出,《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计划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当前已进入立法程序的关键阶段。立法工作是一项程序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立法项目确定后,在法律文本形成的过程中要经过大量的讨论、论证、调研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加强立法队伍建设。
詹玉锋强调,下一步,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继续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在《条例》(草案)的修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信阳的实际情况,增强其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强立法交流和学习,充分借鉴外地已有成熟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