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

不同于传统传销,如今,传销躲进了“朋友圈的保护衣”,成了变味的“微商”。

近日,笔者打开微信圈,一些代购化妆品、减肥药、奶粉、奢侈品等的微商销售层出不穷。有的甚至晒出商品买卖截图:商品好评度100%、订单供不应求、月销售额上万元等。好奇地询问其中一位微商朋友,她的回答却令人意外:“赚得多还得靠发展下线”。

类似此种的变味“微商”,表面上看,诱惑力十足。但仔细想想,究竟是新型的商业模式,还是变味翻新的传销?令人雾里看花,难以明辨。近日,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一种隐蔽性更强的传销——打着所谓“微商”名义从事传销活动。有权威数据显示,保守估计,参与“微传销”人员千万人以上,参与金额达数千亿元。

缘何“微商”演变成了“微传销”?与传统传销方式相比,朋友圈的“微传销”更具有隐蔽性、可信性,且容易形成口碑相传。为什么?其一,这是一个熟人圈子,可信度颇高;其二,以“互联网+”混淆视听,蔓延速度快,涉及范围更广。如果缺乏正确的认知,也就很难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别,容易引发病毒性传播,社会危害性极大,绝不能忽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代文明社会没有法外之地。遏制变味的“微商”发展,还应从法律基础、监管机制着手。监管部门要首担其责,不能视而不见,或让“认识不够”、“经验不足”成为应对不力的理由。在微商监管上,加大监管打击力度,打好从法规到监管、再到整顿的一系列组合拳,给微商行业“洗洗澡,治治病”,并及时曝光,让非法经销商、幻想“一夜暴富”者,能够在足够的判别认知下望而却步。

更重要的,则是每个消费者在选购“朋友圈”商品、加入微商中,应增强自律、自净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警惕熟人之间的“小游戏”“点赞收礼”“扫码送流量”“回复换奖品”等非法营销内容,莫轻信熟人,因贪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