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超)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6辆电动三轮车。经查证,陈某所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均为张某盗窃而来的车辆。日前,淮滨县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批准逮捕陈某。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另一盗窃案的嫌疑人张某在浙江打工时认识。张某靠盗窃电动车为生。一天,张某找到陈某说手里有电动三轮车,价钱很便宜。陈某心想该不会是偷的吧,但抵不住诱惑,还是以不到一千元的价格买了一辆。陈某前后从张某手里共买了6辆电动三轮车,经物价部门认定,总价值近15000元。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谁料却已涉嫌犯罪被逮捕,陈某最终车财两空。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群众注意,购买和销售车辆要有正规手续,不要贪图小便宜,从不正规渠道购买,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