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霞 尹思泉)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发生,日前,潢川县检察院出台了《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进一步明确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应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下,形成检察机关专业化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提供经费保障的工作模式。规定由县检察机关组织督促协调县司法部门、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教体局、县卫计委、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志愿者组织等有关单位配合,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不捕不诉帮教等社会专业性强的工作,由具备相关背景、具有广阔社会视角的专业社会力量承担,有效整合学校教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方面的力量,以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提供经费保障。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全程覆盖,做到了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
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社会问题,提高帮教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帮教工作的必要经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作用,建立各部门合作及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