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令菊 通讯员 刘长河)“如果没有这3份低保金,俺可真不知家里这日子咋过。”7月17日,家住商城县汪岗镇陶行村的何思荣老人感激地说,“俺真是打心眼儿里感谢党的好政策。”
何思荣老人今年76岁,老伴在20年前就因车祸去世,有一个44岁的智障儿子,领养的孙女今年14岁,在读六年级,一家人平时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国家发放的3份低保金。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该县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现在的26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现在的115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现在的2800元/人/年,集中供养提高到现在的3800元/人/年。按照月人均600元的补助标准为孤儿发放生活补助。
调整医疗救助政策措施。该县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五保户进行统计汇总、登记造册,依据政策按比例救助;对非低保、五保户,因病住院一次性花费过大,在新农合和社保报销后,剩余的合理费用达到救助条件的,按一定的比例救助;对因病花费过大,造成家庭困难,且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其困难情况,实施临时医疗救助。
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2015年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29401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50.3万元;有城市低保对象8119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301.67万元;有农村五保对象5332人,全年发放供养资金1493.85万元;医疗救助1482人,发放救助资金1023.3万元;救助孤儿185名,发放生活补助13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00余人次,救助资金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