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益)日前,罗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受害人报案求助,迅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及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在达到案破人获以及执法、社会效果最佳化的同时,又提升了经侦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绩效考评战果。
6月下旬,受害人龚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6月初,其在农行罗山支行钟楼分理处ATM机办理业务时,误将其父亲的银行卡交给一陌生男子,后该银行卡内现金被人分四次取走共计15500元。接报后,大队迅速指派侦查员开展调查取证。在调取该银行卡交易流水明细、ATM机取款视频等有力证据后,侦查员又开展了细致、深入的图像、人员信息排查工作,并最终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经查, 6月4日下午,龚某在农行罗山支行钟楼分理处自动柜员机办理存款业务时,误将其父的银行卡交给尚某某(男,60岁,龙山乡人),之后尚某某试中该卡密码,用该卡分别从农行罗山钟楼分理处自动取款机中取走现金3笔共计15000元,从邮储银行西大街分理处自动取款机中取走现金500元。7月1日,犯罪嫌疑人尚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被罗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8日,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在退还受害人损失后,主动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尚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