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诗绮)红灯停、绿灯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但是就是有些司机视法规为“无物”,一而再,再而三闯红灯。

日前,市交警支队召开6月份“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对社会公布30台单位和个人机动车闯红灯且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名单。这30台闯红灯且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中,有12辆为单位车辆,18辆为个人车辆。其中单位车辆闯红灯次数最多的车辆车牌号为豫SH0039,所有人为信阳市羊山新区行政执法局,违法次数达到11次;个人车辆闯红灯次数最多的车辆车牌号为豫SGB811,所有人为刘先虎,违法次数多达8次。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同时,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酒精对人体机理影响很大,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驾驶能力大大降低。2016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在开展的酒驾专项整治中,共查处酒驾、醉驾2795人,其中醉酒驾驶人员268人,饮酒驾驶人员2527人。新闻通气会也曝光了3起查处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以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