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圣曜 高健钧
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一些城市垃圾被运出城后,在乡村周边堆成山、污染环境。去年11月国家10部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发文言犹在耳,垃圾“上山下乡”却再次抬头。对此,有关部门当立即行动起来,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莫让乡愁变承载庞杂垃圾的“乡臭”。
据住建部测算,我国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年就有约1.1亿吨,其中有0.7亿吨未作任何处理。如今,来不及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也大量向农村、郊区流动,在一些村落周边堆成山,只能处于“一靠风刮,二靠蒸发”的局面,严重影响农民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运出城后的垃圾本应得到妥善处理,却演变成“上山下乡”“垃圾围村”,折射出在城市垃圾运输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环节依然有不少盲点。管理者漠视责任、垃圾处理简单粗放等因素,导致垃圾“上山下乡”在一些地区反复发作,迟迟难以根治。
离开农村的城市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污染乡村就是在污染城市。已经出城围村的垃圾,也许不会在城市中产生异味、刺激感官,却时刻牵动着菜篮子、米袋子、水管子的安全。如果还未意识到垃圾“上山下乡”问题的严重性,继续这种鼠目寸光的行为,将断送城市和乡村健康发展的明天。
垃圾治理贵在守土有责、持之以恒。10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已明确责任分工。因而,各部门就应当进一步拿出切实行动,既要监管好城市垃圾运输、处理全过程,以无害化处理为底线,推进垃圾分类、掌握变废为宝本领,扶持资源化处理企业、缓解财政压力;又要逐步建立起针对农村垃圾的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一阵风”;更要确保取得实效、不留死角,杜绝形象工程、表面文章,让监管的乏力、责任的漠视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