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辉 胡玲)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途径,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乡镇政府沟通协调,做到扶贫项目、社会救济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改变过去单一的金钱救助,创新司法救助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曾某的女儿被害后,因真凶一直没有找到,多年来他家里人都为这个案子到处奔走,无心工作,家庭经济陷入贫困之中。2014年,曾某向该院提出救助申请,该院为其争取到了10万元的救助金,同时还主动帮助其发展草莓种植。2015年,曾某的草莓大棚建成,并在当年取得了经济效益,投入的成本当年就收回了。两年来,曾某的生活质量有了大幅提升,曾某一家人对该院的救助方式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