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曾行)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商城县法院因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效显著,被授予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步入正轨。2015年,该院所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共有7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占开庭审理案件的67%,案件服判息诉率94%,扭转了以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零的被动局面。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取得实效。该院针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强制“征收”“拆除”非诉执行工作面临的难题,经过3年的司法实践,逐步探索出一条契合改革精神、符合本地发展实情的工作模式,“裁者不执、执者不裁”使裁定权与实施权分离,在全省率先尝试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切实解决了当前行政执法与法院非诉执行工作中的难题,得到市中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以来,该院运用“裁执分离”工作机制执结征收拆迁非诉行政案件6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深入推进。该院自从行政诉讼实行异地管辖后,办案质量、办案效果都得到了提升,受理案件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上诉率下降70%,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平均审理期限较以前明显缩短,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杜绝了久拖不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