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6月22日,信阳中院与黄冈中院举行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司法协作签字仪式,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代表双方签字并讲话。信阳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商城县法院院长李振、新县法院院长郑镇林,黄冈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冬华、研究室副主任王林浩、张瑾,麻城法院院长程兵、红安法院院长黄明律,参加签字仪式。

张新中表示,黄冈中院切实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牵头搭建司法协作平台,助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为信阳法院“走出去”“引进来”迎来良好机遇。与兄弟法院开展司法协作,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走出去”“引进来”,向外延伸,拓展视野,向其他省市的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的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各项管理经验。另一方面,这是实现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间司法协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和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主动适应大别山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形势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协议积极契合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整体思路,坚持依法协作、友好协商、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原则,以实现区域内司法公平公正和司法资源的集约优化为导向,着力统一司法尺度、减少司法“壁垒”、提升司法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统一性、协调性、指导性功能,努力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贾石松希望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建立起制度化、常态化的完整司法协作体系,进一步加大联系沟通力度,加大工作协作强度,加大学习交流深度,全方位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司法协作,提升司法合力,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把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建设成为平安之区,法治之区。

会上,商城、新县、麻城、红安4个基层法院院长作了表态发言。